南投電動床

工商時報【吳泓勳╱台北報導】

復興航空解散,初估受影響旅客達10萬人次。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消基會昨天引用最高法院過去判決,認為《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28條所說,先扣除規費、必要費用後才退款給消費者,在這次事件不合理,強調不該由消費者埋單,應由旅行業與興航吸收。

消基會指出,觀光局與消保處依循之前「華航罷工」模式,把興航的無預警停飛解釋為「不可抗力」,導致規費、必要費用由消費者埋單,免除旅行社責任,明顯偏向業者。行政院消保處則說明,興航財務不佳,旅行社無法提前得知,就責任歸屬,也無法歸咎給旅行社。

消基會昨天舉辦「復興航空宣告停業,消費者權益不容負心!」記者會。由於興航目前僅公告退票措施,但對消費者滯留衍生的食宿費用,或行程變更的成本等問題,還沒有明確方案。

根據我國現行《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28條規定,當發生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事由,導致契約無法旅行時,旅醫院電動床行社應將已代繳規費或履行契約已支付的必要費用扣除後,全額退還給旅客。

消基會認為,旅客拿回退款前還要自行吸收規費並不公平,興航財務狀況不佳已可預見,與《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規範所謂天災、恐攻等不可抗力不同,興航明明有充分時間告知旅行社與消費者及早應變,應負起過失責任。

消基會並引用最高法院民國80年判決,內容指出「…如有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旅客之行為,旅行業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此外,消基會也擔心興航相關的債權人及員工,可能會申請扣押資產,呼籲檢調應積極調查,興航在旅展促銷是否涉及刑事詐欺,一旦確定即可扣押資產,確保消費者損失獲賠。

居家照護床哪裡買

DDC2B1C8AF595D88
arrow
arrow

    tuh055j2c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